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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發達經濟體系中,「知識轉移」常被視為高等教育界除教育及研究以外的「第三項使命」。具體來說,教資會視知識轉移為一項重要的課題,因它既能深遠地影響本港高等教育界在國際間的競爭力,亦能夠令院校的研究政策更為充實。有見及此,教資會和各資助院校已將知識轉移這個概念分別包含在其宗旨及角色說明中。我們在2007年11月又舉辦了一場資料分享座談會 (Symposium on Knowledge Transfer in a Knowledge-based Economy),向學界及社會各界介紹本地和國際間一些知識轉移的成功例子。
對教資會來說,「知識轉移」較「技術轉移」更為廣泛,並涉及更深的層次。我們於是採用了以下的描述作為「知識轉移」的定義: -
在高等教育院校和社會之間轉移知識(包括科技、技術、專業知識及技能,所用的系統和方法),從而帶動經濟上或民生上的效益, 與及帶來創新及有經濟效益的活動。
必須強調的是,知識轉移是一個雙向過程:社會不單能從院校的知識轉移活動中得到實質的益處,學者及研究員亦因而能與廣大市民有更緊密的聯繫。
立法會通過由2009/10年起每年給予院校5千萬元經常性撥款,發展他們知識轉移的能力及擴闊它們在這方面的領域。
為此,我們邀請各院校就新的經常補助金提交他們三年度的建議書。建議書的大綱和填寫須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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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已提交建議書,闡述2009/10至2011/12三年內院校在落實「知識轉移」活動方面中期和長遠的策略,並就撥款用途和預期達致的成果制訂三年計劃。由於各院校的角色和宗旨有所不同,又各有優勢,而且在發展「知識轉移」工作方面也處於不同階段,各院校的策略在目標和方法上都不盡相同。不過,總體而言,院校會運用撥款加強在「知識轉移」方面的能力和拓展有關工作,用途主要涉及三方面-
| (一) |
建立知識轉移的能力(例如:知識轉移專職人員、資料庫、員工培訓、內部推展、程序管理) |
| (二) |
前線的知識轉移活動(例如:申請專利、宣傳、供各學系申請的種子或配對基金、培育分拆成立的公司) |
| (三) |
發掘知識(例如:概念驗證基金或其他用以引資的基金) |
所有院校均同時撥出部分本身的資金,與現時獲分配的「知識轉移」撥款配對,以配合各自的策略和計劃。
在今年十月/十一月,院校提交了2010/11年度「知識轉移」經常性撥款的年度報告。整體而言,教資會樂見年自發放這筆指定用途撥款以來,各院校已做出驕人成績,不但提升內部「知識轉移」文化、改善支援環境(如增強管理制度和引入員工誘因),還大幅增加知識轉移量。這筆指定撥款亦為院校提供一股新的原動力,啟發了更多學者積極從事「知識轉移」工作。
院校2010/11學年「知識轉移」經常性撥款年度報告(只提供英文版本)
城大 [PDF file]
浸大 [PDF file]
嶺大 [PDF file]
中大 [PDF file]
教院 [PDF file]
理大 [PDF file]
科大 [PDF file]
港大 [PDF file]
院校2009/10學年「知識轉移」經常性撥款年度報告(只提供英文版本)
城大 [PDF file]
浸大 [PDF file]
嶺大 [PDF file]
中大 [PDF file]
教院 [PDF file]
理大 [PDF file]
科大 [PDF file]
港大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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