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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推出教資會傑出教學獎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今日(2月28日)公布推出首屆「教資會傑出教學獎」。

教資會主席史美倫表示:「教資會十分重視教學質素,提供優質教學是各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核心使命和責任。《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報告亦強調強化教學工作的需要。我們透過這個教學獎,嘉許教資會界別內卓越的教學人員,向加強教學的目標踏出重要的一步。」

史女士說:「得獎者將成爲『良好教學大使』,共同為優化教學水平而努力,發揮實質和持久的果效。因此,這個獎項的要求十分高,我們會審慎遴選,本屆最多只會頒發三個教學獎。」

教資會主席續稱:「每名得獎者可獲50萬元獎金,進行與教學有關的活動/計劃,以惠及其院校以至整個界別。」

教資會成立了專責小組制訂獎項的遴選準則。小組召集人高彥鳴教授說:「遴選過程將會相當嚴謹,包括文件審閱,遴選委員會並會見被提名學者。」

高教授補充說:「遴選委員會將按涵蓋重要教學範疇的四項準則進行評審,包括採用以學生為本的教學方式、課程設計、教與學相關的學術活動,及被提名學者在發展有效教學方法所作出的學術貢獻。我們參照本地和海外著名教學獎,以及考慮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意見後,制定了這些準則。」

教資會邀請每間資助院校提名二人,交由遴選委員會考慮。委員會成員包括教資會和質素保證局的本地和海外成員,以及一名非教資會/質素保證局成員的海外專家。預計評審結果可於2011年9月公布。

史女士說:「我們感謝教資會資助院校對這個獎項的支持,以及所提出的寶貴意見,這些意見有助我們制定獎項的框架和遴選準則。我們熱切期待收到院校的提名。」


獎項的框架和遴選準則的資料便覽載於附件

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


附件

2011年教資會傑出教學獎的時間表

 

活動 時間
提名期 2011年3月至6月中旬
遴選委員會審閱提名院校及學者提交的資料 2011年6月中旬至8月中旬
遴選委員會挑選可進入第二階段遴選的被提名學者 2011年8月中旬
第二階段遴選;委員會會見 2011年9月初
公布結果及頒獎典禮 2011年9月

 

教資會傑出教學獎的框架和遴選準則

框架

  • 各教資會資助院校可提名不超過兩名學者,得獎者不會超過三名。

  • 教學獎並非為特定學科而設,院校可提名執教任何學科的傑出學者。

  • 所有全職教學人員(訪問學者除外),不論教學年資,均可參與。

  • 每名得獎者可獲得50萬元獎金,當中包括現金獎25,000元。

遴選準則

遴選委員會根據獲提名學者提供的證據/資料,按以下四項準則評審(下文僅屬例子,並非詳盡細則)。

(a) 採用以學習者為本的教學方式,以及引導學生參與學習/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對學生的影響,包括理解學生如何學習,從而採用合適的教學和評核方法,以爭取更佳的學生學習果效;能推動學生積極學習;以及因應學生不同的學習需要,啓發和支援學生,以幫助學生建立自信和能力(例如批判性思考能力、分析能力和價值觀)等。

(b) 對所屬範疇有深厚認識,並能體現於科目/學科/課程設計,包括課程和學生學習資源(例如課本、電子學習資源)的設計方面,顯示教師具備有關學科的最新知識;訂定合適的學生學習果效,以及採用創新的教學和評核方法,幫助學生達到所訂定的學習果效等。

(c) 與教與學有關的學術活動和做法,包括採用以教與學研究為依據的教學方法;參與相關學科的教學研究;加強教學與研究的聯繫;以及在相關學科採用創新教學方法等。

(d) 在教與學方面的往績、當今成就和領導才能;以及日後可在其院校及/或其他院校就發展良好教學方法所作出的學術貢獻,包括參加與教學有關的專業活動,並就此作出貢獻;積極在所屬院校及/或其他院校推廣優質教學;以及帶領各項提升教與學質素的活動等。

上述四項準則沒有特定比重。遴選委員會將按照這些準則,考慮每項提名。